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法律解读与风险提示
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在“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中,有哪些点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一起跟随律师的专业解读,了解相关政策的风险与建议。
政策内容
一、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自2025年1月1日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
三、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五、该项工作也是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争议
(1)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有类似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劳动关系终结,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关于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存在两档区别,即58岁和55岁,这个问题在今后会仍然存续争议。关键的判别标准主要是看女职工是否属于管理技术岗。
(2)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现行的法律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未来用人单位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辞退员工,需要打开计算器算一下,解除合同时员工的年龄距离退休年龄还有几年,稍有不慎,可能就会造成违法解除。应该说,企业今后辞退工作年限长的员工,风险更大、难度更大、补偿更多了。
(3)关乎退休返聘问题:以前退休返聘相当于,打一份工赚两份钱。新政策实施后,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迟最长不超过3年的退休年龄,理论上来说,男职工最晚退休年龄是66岁,66岁之前,你都是法律保护的劳动者,享受与其他劳动者一样的用工保护,在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方面,与其他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但是未来是否还能打一份工,赚两份钱,可能需要跟用人单位做好协商工作了。
相关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01、对用人单位层面
用工成本提高:劳动者工作年限肯定会进一步上升,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赔偿金也会随之提到。此外,工作年限背后所捆绑的福利待遇也会提升,像医疗期长短及其病假工资、年休假、工龄工资等等,这会导致用工成本进一步提高。
辞退风险加剧:而且解除劳动合同将十分捉襟见肘,比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裁员的万金油条款,基本上就不能在老员工用了,不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医疗期满继续需要治病的员工,都是很难单方辞退了。接下来,各位老板要注意,辞退员工、裁员不能太任性了,要再一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寻找专业的律师,做好法律风险防范预案。
02、对劳动者层面
法律层面来说,如果把上文用人单位提及的那些困难和挑战作为自己的优势就好很多。当然,除了法律之外,我认为,此次饱受争议的问题也在于,普通劳动者对于过长的工作时间心有余悸,有人开玩笑说,一家公司可能出现三代同堂的情况出现,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享受退休生活?关于这个问题,我常常打一个比方,鸟儿站在高高的枝头嬉戏玩耍,从来不担心从高空坠落,难道是他相信树枝不会折断吗?当然不是,因为他有一双靠谱的翅膀。所以,不论外界的环境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强大自己,一方面是能力要强大,另一方面身体保护好,不管是否延长到那么久才退休,至少保证一个顺遂的晚年人生。在此也预祝所有人都能顺利过渡,早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