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7

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的沟通技巧

作者:王媛媛

前 言

如果案件被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律师就要抓住审查批捕阶段短暂又重要的辩护窗口期,争取律师意见被采纳。若涉罪证据存疑,律师要争取案件走向存疑不捕;若涉罪证据确实充分,律师要说明没有羁押必要性,建议相对不捕。鉴于在审查批捕阶段,案件证据审核更为严谨,一旦批准逮捕,后续变更刑事强制措施难度就更大了。所以律师要把握好这一个辩护窗口期。


一、了解检察官工作节奏


做好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的沟通工作,首先,要了解检察官的工作节奏。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审查期限仅有七个自然日,除掉星期六和星期天,实际上检察官有效工作时间只有五天。在这五天里,检察官既要阅卷,又到看守所提审、还要写案件的分析报告,并且作出决定意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其意见还要提交检委会讨论或召开(不捕)听证会等。

在了解检察官的工作节奏基础上,青年律师才能够准确把握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而有效地开展辩护工作。比如,建议在检察院受案第三天前后,律师把书面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官,因为此时检察官大概率完成了阅卷以及提审工作,对案情较为了解;如果案情特殊,召开听证会有利于争取不捕决定,律师要把召开听证会的申请尽早地提交给检察官,以便检察官在有限的7天内安排召开听证会;否则申请提交时间过晚,检察官来不及组织听证会。


二、与检察官沟通的内容


(一)了解案件定性及量刑的倾向意见

审查批捕阶段,要重视与检察官的沟通。在此阶段,鉴于后续侦查范围可能扩大、后续侦查方向可能调整,案件的定性与量刑实质性意见一般不面世。但是律师可以通过沟通,了解案件定性的倾向性意见。倾向性意见主要包括,审查后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当下证明嫌疑人涉罪的证据锁链是否完整、拟建议的后续侦查方向,等等。

鉴于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意见可影响侦查方向,所以律师了解案件后续可能的侦查方向,有利于推测案件可能的走向,也便于评估案件后续的辩护难度。

(二)提交辩护意见及不捕申请

律师要在审查逮捕期间向检察官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以及不捕申请。律师办案,要区分案情属于相对不捕、存疑不捕或是绝对不捕。因为不捕类型不同,撰写辩护意见及申请书的侧重点不同,得到的后续处理也完全不同。

1、相对不捕案件

相对不捕,是在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之后(若有瑕疵证据),相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地证明了嫌疑人涉罪,但是根据嫌疑人的情况可以不采取羁押措施。通俗可以理解为,嫌疑人涉罪,但不必羁押。

在相对不捕的案件类型中,不捕申请要更多侧重向检察官述明,对嫌疑人没有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对其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对于相对不捕的案件,公安机关会在检察机关不捕决定作出后,继续开展侦查;在取保候审期限一年内,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存疑不捕案件

存疑不捕,即因证据不足而不捕,可理解为根据当下的证据,检察官认为嫌疑人涉罪事实不清,证据尚不确实、充分,或尚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实嫌疑人涉罪,或有矛盾证据无法排除。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检察官倾向认为案件系无罪案件。

在存疑不捕的案件类型中,不捕申请要更多侧重向检察官述明,涉罪事实不清,证据尚不确实、充分,与无罪辩护思路一致。

对于存疑不捕的案件,公安机关会在检察机关不捕决定作出后,继续开展侦查,如果有新的证据与现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锁链可以证实嫌疑人涉罪,公安机关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案件后续会被撤案处理。

3、绝对不捕案件

绝对不捕,就是无罪案件。鉴于司法实践中,作出不捕决定后,不会进一步告知嫌疑人不捕的类型。所以此类型案件,不再赘述。

(三)提交相关证据或线索

审查批捕逮捕阶段,律师要向检察官提交相关的证据或者线索。除此之外,律师要注意对于嫌疑人的品格证据的搜集。比如,在某共犯犯罪的诈骗案件中,委托人系基层员工、博士学历、从高校辞职加入“创业团队”,入职初衷是希望中年再拼搏一把,但不料误入以创业包装的诈骗团伙;在其发现职务行为有违法可能性时,曾试图阻止共同犯罪,但未能成功阻止;为了所谓的“工资”与生活温饱,其侥幸继续在诈骗团伙中“上班”;其入职不久后全案案发。为向检察官述明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向检察官提交了由嫌疑人原任职高校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证实,该嫌疑人系党员,在高校任职十余年,工作一贯表现良好。辩护意见结合该品格证据,律师得到了相对不捕决定,而本案其他与该委托人相同作用的嫌疑人均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可见,该品格证据对成功取保候审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促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如果嫌疑人当下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律师可以根据法规促成新的条件以符合取保候审要求。比如,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在提请批准逮捕之前,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是在审查批捕阶段,如果帮助嫌疑人实现积极退赔,对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书。新达成的刑事和解就有利于在审查批捕阶段作为不捕申请的理由之一。

(五)申请召开听证会

为争取相对不捕,律师可以在此阶段申请召开听证会。这项工作内容是指律师在提交了辩护意见、罪轻的证据(线索)、不捕申请后,申请召开听证会,以方便检察官衡量如果采取非羁押措施可能会产生的办案效果及社会效果。目的是推动案件得到相对不捕的决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