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禾案例丨从110万指控到不起诉的全面突围
前 言
德禾翰通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陈石磊律师、上海办公室马克婷律师办理一起律师涉嫌诈骗案件,历经全面辩护,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实现案件全面逆转。
01
案件概况
本案事发跨度长达五年。2020年,当事人C某在承办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辩护工作期间,因协助当事人处理税款退赔事宜,收取110万元现金。2025年1月,相关人员就此报案,主张C某假借退赔税款之名实施诈骗。同年2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月案件以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面对看似证据完备的刑事指控,辩护团队制定多维度辩护方案,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02
核心辩护思路
(一)拆解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
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行为人虚构事实、被害人因错误认识交付财物、行为人具备非法占有目的等要件。首先,本案中付款方自始至终清楚款项用途,交付钱款是自主选择,并非被虚构事实误导产生错误认知,诈骗罪的核心因果关系不成立。其次,款项未能完成税款退赔存在客观原因,后续委托关系因故终止,且C某也主动退还了部分款项,剩余钱款未处置也遵从相关人员指示,足以证明其并无非法占有钱款的主观故意。
(二)梳理证人证言瑕疵
案件中多名关键证人的陈述前后说法不一,内容存在明显出入,证言稳定性严重不足。同时,本案核心证人与当事人C某存在多重利益纠葛,双方存有矛盾纠纷,该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性难以保障,无法作为定案依据。
(三)质证电子证据效力
控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关键指控材料,经核查发现内容存在删减、断裂问题,对话不完整、逻辑不通顺,无法还原完整事实。依据刑事诉讼相关规定,存在删除、修改痕迹且影响真实性的电子数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该份证据最终被依法排除。
(四)审查侦查程序合法性
辩护团队核查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多处程序问题。有证据显示相关证人存在串通作证的嫌疑,同时部分询问、物品辨认、财物扣押保管等流程,也存在手续不完善、流程不规范的情况,进一步削弱了指控证据的效力。
03
案件结果
综合全案事实、法律依据以及辩护方提出的各项意见,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C某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职业声誉得到有效维护。
04
案件实务启示
这起历时五年的案件,充分体现出审查起诉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窗口期,也总结出刑事有效辩护的四大实用方向:
精准拆解罪名构成要件:
不能简单以“收钱未办事”推定犯罪,需严格对照罪名法定要件,梳理完整事实逻辑,阻断犯罪认定链条。
体系化开展证据质证:
不局限于单一证据审查,综合核查全部言辞证据、书证,梳理证据漏洞与矛盾,瓦解控方证据体系。
专业化审查电子数据:
当下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成为常见证据,需从完整性、连续性等角度专业质证,用好证据排除规则。
重视程序辩护价值:
主动审查侦查活动的合法性,针对程序瑕疵提出辩护意见,实现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相结合。
05
结语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审查起诉阶段是拦截不当追诉、化解刑事风险的重要阶段。本案的成功办理,依托于辩护律师扎实的法理功底、细致的案件梳理以及多元化的辩护策略。坚持法理分析、证据质证与程序审查并行,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的司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