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新新高级合伙人

  • 办公地点
    上海
  • 工作语言
    中文
  • 专业领域
    公司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家族财富,合规
  • 特色行业领域
    ​房地产与工程建筑
陆新新1.png
  • 执业领域及介绍
  • 代表项目
执业领域及介绍

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法律顾问、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研究院主要成员及争议解决团队的资深律师,陆律师在企业反舞弊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公司与商事、建设工程及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拥有近十年的专业经验。其参与的刑事案件涵盖危害公共安全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侵犯财产权利类等;参与的民商事案件涉及公司法民刑交叉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商标侵权纠纷等,行业涵盖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科技、物联网、互联网、保险、传统制造业等;同时,陆律师还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某建材建筑公司、某生物医药公司、某服装原材料公司、某汽车科技公司、某娱乐传媒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等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


代表项目

企业反舞弊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

1、介入辽宁丹东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品案辩护工作,该案被称之为“辽宁丹东涉韩国走私冻品第一案”,作为第一被告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辩护,尽职尽责,在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走私团伙的老板未到案的前提下,在其当事人全程参与了走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已经被侦查机关列为本案的头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通过从走私犯罪的各个环节入手,从共同犯罪的出资、地位、作用、分工、因果关系等层面力争从犯的认定,终检察院和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当庭判处缓刑。

2、协助某已经获得二轮融资的进口食品零售公司刑事控告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虚构项目合同和启动资金,前期涉嫌诈骗、职务侵占事宜,公安成功立案,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二年以上;

3、协助上海本地国企全资子公司控告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宜移送公安处理,推动上海某区公安分局经侦顺利立案,经法院审理认定,判处有期徒刑;

4、协助上海某国有出租车定点维修企业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人员谋取利益,并收取外部人员好处费,触碰公司高压线被解雇处理、永不录用,因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法院审理认定,该高管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正在处理中;

5、协助江苏某大型钢铁公司中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外部公司好处费案件事宜,因涉嫌犯罪协助公司移送公安处理,案件正在处理中;

6、介入河南某市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二审辩护工作,尽心履责,开庭时成功说服出庭检察员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建议法院发回重审。在历经近两年的重审后,本案被上级法院指定异地管辖,河南某市人民检察院经重新审查后认为本案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无罪;

7、介入上海本地某食品厂董事长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刑事辩护,在检察院阶段争取不起诉,无罪;

8、介入某金融科技公司工程师涉嫌故意伤害案并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在检察院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无罪,保住其工作机会;

9、代理河南大型股票配资平台诈骗案件,在涉案人员大部分被定性为诈骗的情形下,努力为其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递交法律意见书成功改变定性,将原本十年以上的建议量刑争取至两年,法院阶段终判处一年九个月;

10、介入某大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在该系列案件已经存在诸多生效刑事判决的背景下,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本案定案证据存在诸多致命问题,在检察院、法院追求全案量刑平衡的压力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极大轻判;

11、代理介入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会同外高桥公安处、川沙公安处、三林公安处、惠南公安处及相关派出所专案侦查的“底薪诈骗”2023砺剑专项行动案件,案涉108名犯罪嫌疑人,案涉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在本案分案处理的背景下,突破“四种恶劣行为”、公诉机关坚决不给缓刑、全案部分人员已经下判需要追求量刑平衡的等重重困阻,在法院审理阶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12、上海浦东经侦立案侦查的假冒“华为”注册商标案,涉案人员20余名,在本案部分人员第一次集中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介入本案,当事人被侦查机关认定为主要犯罪人员,系涉案公司管理层,错过第一次取保机会。介入后,从当事人在本案中的工作职务、职责、内容、因果关系等角度成功为当事人辩护认定为从犯,报捕阶段,在当事人存在前科劣迹前提下,成功劝服检察官摒弃刑诉法八十一条:“曾经故意犯罪的,应当逮捕”限制,不予逮捕,案件终获判缓刑;

13、国家网信办督办、上海普陀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知名头部互联网公司被敲诈勒索案,本案系典型的“有偿删帖”式敲诈勒索。代理本案文章总编辑、社群负责人介入本案,在初步侦查阶段,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无敲诈勒索行为,即便认定共犯也没有任何主观上的“通谋、共谋”角度力争无犯罪事实,公安未报捕取保候审,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14、介入物流公司司机被控职务侵占案,本案涉及出卖方、物流运输方、购买方三方复杂关系,从本案无真正意义受害人着手:主观上没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本单位财务的任何损失,公安初步侦查阶段未报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15、介入大型影视行业“新三板”非法经营案,在当事人作为本案主犯“未到案”的第一传达指示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开庭未宣判)的前提下,从不存在非法经营的主观故意、职务行为、无通谋共谋着手,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不予逮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等。

知识产权

陆律师经常协助德禾翰通知识产权团队,为大型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侵权等事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就该领域的争议案件代为出庭。该领域的代表性案件有:

1、 代表某知名洗涤设备科技公司,处理其与同行业公司因发明专利引起的诉讼;

2、 代表上海某互联网公司,处理其与全球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因商标权纠纷引起的诉讼。

公司商事、房地产及建筑

陆律师在房地产和建筑领域的经验包括,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买卖,以及建筑设施的建设、运营等引起的纠纷。该领域的代表性案件有:

1、代表某汽车公司,处理其与某大型物业公司因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引起的诉讼;

2、代表某化工企业,处理其与某置业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诉讼;

3、代表某建设集团公司处理涉建设工程领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从合同相对性及表见代理焦点入手,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4、长期代表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处理其总承包方分包建设工程引发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从合同相对性角度,多次为客户公司争取驳回对方对我方起诉结果。

股权投资及收益

陆律师是一位具备商业思维的诉讼律师,他在处理股东争议或公司治理案件中,擅长运用合作性谈判技巧和诉讼策略,为当事人设计最佳合作方案或赢取大利益。该领域的代表性案件有:

1、 代表某科技公司股东,处理其与另一股东因股权转让引起的诉讼;

2、 代表某科研人员(股东),处理其与某研究所因公司盈余分配引起的诉讼。

陆新新高级合伙人

  • 办公地点
    上海
  • 工作语言
    中文
  • 专业领域
    公司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家族财富,合规
  • 特色行业领域
    ​房地产与工程建筑
陆新新1.png
  • 执业领域及介绍
  • 代表项目
执业领域及介绍

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法律顾问、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研究院主要成员及争议解决团队的资深律师,陆律师在企业反舞弊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公司与商事、建设工程及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拥有近十年的专业经验。其参与的刑事案件涵盖危害公共安全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侵犯财产权利类等;参与的民商事案件涉及公司法民刑交叉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商标侵权纠纷等,行业涵盖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科技、物联网、互联网、保险、传统制造业等;同时,陆律师还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某建材建筑公司、某生物医药公司、某服装原材料公司、某汽车科技公司、某娱乐传媒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等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


代表项目

企业反舞弊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

1、介入辽宁丹东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品案辩护工作,该案被称之为“辽宁丹东涉韩国走私冻品第一案”,作为第一被告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辩护,尽职尽责,在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走私团伙的老板未到案的前提下,在其当事人全程参与了走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已经被侦查机关列为本案的头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通过从走私犯罪的各个环节入手,从共同犯罪的出资、地位、作用、分工、因果关系等层面力争从犯的认定,终检察院和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当庭判处缓刑。

2、协助某已经获得二轮融资的进口食品零售公司刑事控告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虚构项目合同和启动资金,前期涉嫌诈骗、职务侵占事宜,公安成功立案,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二年以上;

3、协助上海本地国企全资子公司控告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宜移送公安处理,推动上海某区公安分局经侦顺利立案,经法院审理认定,判处有期徒刑;

4、协助上海某国有出租车定点维修企业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人员谋取利益,并收取外部人员好处费,触碰公司高压线被解雇处理、永不录用,因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法院审理认定,该高管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正在处理中;

5、协助江苏某大型钢铁公司中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外部公司好处费案件事宜,因涉嫌犯罪协助公司移送公安处理,案件正在处理中;

6、介入河南某市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二审辩护工作,尽心履责,开庭时成功说服出庭检察员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建议法院发回重审。在历经近两年的重审后,本案被上级法院指定异地管辖,河南某市人民检察院经重新审查后认为本案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无罪;

7、介入上海本地某食品厂董事长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刑事辩护,在检察院阶段争取不起诉,无罪;

8、介入某金融科技公司工程师涉嫌故意伤害案并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在检察院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无罪,保住其工作机会;

9、代理河南大型股票配资平台诈骗案件,在涉案人员大部分被定性为诈骗的情形下,努力为其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递交法律意见书成功改变定性,将原本十年以上的建议量刑争取至两年,法院阶段终判处一年九个月;

10、介入某大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在该系列案件已经存在诸多生效刑事判决的背景下,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本案定案证据存在诸多致命问题,在检察院、法院追求全案量刑平衡的压力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极大轻判;

11、代理介入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会同外高桥公安处、川沙公安处、三林公安处、惠南公安处及相关派出所专案侦查的“底薪诈骗”2023砺剑专项行动案件,案涉108名犯罪嫌疑人,案涉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在本案分案处理的背景下,突破“四种恶劣行为”、公诉机关坚决不给缓刑、全案部分人员已经下判需要追求量刑平衡的等重重困阻,在法院审理阶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12、上海浦东经侦立案侦查的假冒“华为”注册商标案,涉案人员20余名,在本案部分人员第一次集中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介入本案,当事人被侦查机关认定为主要犯罪人员,系涉案公司管理层,错过第一次取保机会。介入后,从当事人在本案中的工作职务、职责、内容、因果关系等角度成功为当事人辩护认定为从犯,报捕阶段,在当事人存在前科劣迹前提下,成功劝服检察官摒弃刑诉法八十一条:“曾经故意犯罪的,应当逮捕”限制,不予逮捕,案件终获判缓刑;

13、国家网信办督办、上海普陀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知名头部互联网公司被敲诈勒索案,本案系典型的“有偿删帖”式敲诈勒索。代理本案文章总编辑、社群负责人介入本案,在初步侦查阶段,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无敲诈勒索行为,即便认定共犯也没有任何主观上的“通谋、共谋”角度力争无犯罪事实,公安未报捕取保候审,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14、介入物流公司司机被控职务侵占案,本案涉及出卖方、物流运输方、购买方三方复杂关系,从本案无真正意义受害人着手:主观上没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本单位财务的任何损失,公安初步侦查阶段未报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15、介入大型影视行业“新三板”非法经营案,在当事人作为本案主犯“未到案”的第一传达指示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开庭未宣判)的前提下,从不存在非法经营的主观故意、职务行为、无通谋共谋着手,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不予逮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等。

知识产权

陆律师经常协助德禾翰通知识产权团队,为大型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侵权等事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就该领域的争议案件代为出庭。该领域的代表性案件有:

1、 代表某知名洗涤设备科技公司,处理其与同行业公司因发明专利引起的诉讼;

2、 代表上海某互联网公司,处理其与全球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因商标权纠纷引起的诉讼。

公司商事、房地产及建筑

陆律师在房地产和建筑领域的经验包括,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买卖,以及建筑设施的建设、运营等引起的纠纷。该领域的代表性案件有:

1、代表某汽车公司,处理其与某大型物业公司因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引起的诉讼;

2、代表某化工企业,处理其与某置业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诉讼;

3、代表某建设集团公司处理涉建设工程领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从合同相对性及表见代理焦点入手,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4、长期代表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处理其总承包方分包建设工程引发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从合同相对性角度,多次为客户公司争取驳回对方对我方起诉结果。

股权投资及收益

陆律师是一位具备商业思维的诉讼律师,他在处理股东争议或公司治理案件中,擅长运用合作性谈判技巧和诉讼策略,为当事人设计最佳合作方案或赢取大利益。该领域的代表性案件有:

1、 代表某科技公司股东,处理其与另一股东因股权转让引起的诉讼;

2、 代表某科研人员(股东),处理其与某研究所因公司盈余分配引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