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昌业 合伙人

  • 办公地点
    上海
  •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合规
邓昌业2.png
  • 执业领域及介绍
  • 工作经历
  • 教育背景
  • 专业成就
执业领域及介绍

曾就职于市公安局某局,负责侦查办理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及其他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优秀的侦查技能,精通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控告。

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代理多起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上市公司实控人内幕交易案;资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国有控股公司经理行贿、滥用职权案;集团公司高管挪用资金案;信托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以及其他案值达数百亿的非法集资案,涉众型的“p2p”类案,“套路贷”案,走私固废、普通货物案、案值数千万的污染环境案,“笑气“ “汽油”类非法经营案,假冒注册商标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近千万的职务侵占案等等。多起案件取得撤案、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良好效果,实现了有效辩护。并且,为多家企业合规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个人控告提供帮助,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经历

2016年-2023年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3年至今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本科

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 法律硕士

专业成就

为某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案(案值1.8亿)提供辩护,成功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为某资方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提供辩护,案值数亿元,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为某国有控股公司经理被控合同诈骗案(案值3.4亿)提供辩护,一审改变定性为行贿、滥用职权,二审继续辩护,取得依法改判,减少刑期的良好效果;

为数百亿案值的某平台公司高管集资诈骗案辩护,其他高管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对当事人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得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

为某基金公司负责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案值近4000万)提供辩护,成功取保候审,最后不起诉的良好效果;

为公司财务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辩护(案值900余万),判处缓刑;

杜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值500余万),判处缓刑;

陈某非法经营(换汇)金额近千万,判处缓刑;

吕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取保候审,不起诉/撤案;

李某涉嫌走私废物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姜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交换个人信息),不起诉;

曾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绝对不起诉;

梅某被控组织卖淫罪,改变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从轻判决;

周某盗窃案(电力,案值数万),取保候审,不起诉;

赵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王某涉嫌拐卖儿童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戈某涉嫌抢夺案,不批准逮捕,撤案;

赵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二审改判,刑期减少。

邓昌业 合伙人

  • 办公地点
    上海
  •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合规
邓昌业2.png
  • 执业领域及介绍
  • 工作经历
  • 教育背景
  • 专业成就
执业领域及介绍

曾就职于市公安局某局,负责侦查办理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及其他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优秀的侦查技能,精通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控告。

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代理多起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上市公司实控人内幕交易案;资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国有控股公司经理行贿、滥用职权案;集团公司高管挪用资金案;信托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以及其他案值达数百亿的非法集资案,涉众型的“p2p”类案,“套路贷”案,走私固废、普通货物案、案值数千万的污染环境案,“笑气“ “汽油”类非法经营案,假冒注册商标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近千万的职务侵占案等等。多起案件取得撤案、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良好效果,实现了有效辩护。并且,为多家企业合规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个人控告提供帮助,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经历

2016年-2023年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3年至今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本科

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 法律硕士

专业成就

为某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案(案值1.8亿)提供辩护,成功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为某资方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提供辩护,案值数亿元,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为某国有控股公司经理被控合同诈骗案(案值3.4亿)提供辩护,一审改变定性为行贿、滥用职权,二审继续辩护,取得依法改判,减少刑期的良好效果;

为数百亿案值的某平台公司高管集资诈骗案辩护,其他高管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对当事人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得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

为某基金公司负责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案值近4000万)提供辩护,成功取保候审,最后不起诉的良好效果;

为公司财务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辩护(案值900余万),判处缓刑;

杜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值500余万),判处缓刑;

陈某非法经营(换汇)金额近千万,判处缓刑;

吕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取保候审,不起诉/撤案;

李某涉嫌走私废物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姜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交换个人信息),不起诉;

曾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绝对不起诉;

梅某被控组织卖淫罪,改变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从轻判决;

周某盗窃案(电力,案值数万),取保候审,不起诉;

赵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王某涉嫌拐卖儿童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戈某涉嫌抢夺案,不批准逮捕,撤案;

赵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二审改判,刑期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