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禾翰通律师成功辩护走私普通货物罪案
在法律的天平上,正义与智慧的结合能够为当事人取得最佳诉讼结果。德禾翰通上海办公室的孙云康律师,在近期代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中,展现了德禾翰通律师团队的专业辩护能力。
案件背景
被告人李某某被控涉嫌介绍并协助犯罪嫌疑单位利用虚假外交免税名义进行走私活动,涉及逃税金额高达数千万元。面对复杂的案情,孙云康律师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的辩护措施。
辩护过程
01、无罪辩护的提出
孙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了李某某的委托,经过深入分析案卷材料,认为侦查机关对李某某的指控证据不足,向检方提交了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其后,检方起诉书将李某某从原先认定的犯罪单位主管人员变更为自然人和单位共同犯罪,个人逃税金额百余万元。
02、法庭辩论的展开
在庭审中,孙律师针对控方的指控,从李某某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方面,构建了无罪辩护的论点。
03、证据不足的论证
孙律师指出,起诉书所依据的证据无法确实证明李某某具有走私的主观故意。同时,对于走私行为的具体参与,证据亦显不足。
04、策略性的妥协
在充分评估诉讼风险后,李某某选择认罪,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孙律师与法庭进行了坦诚的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了定罪免刑的判决。
辩护要点分析
1►主观故意的缺失
孙律师通过分析讯问笔录、自我供述,以及同案被告人和证人的证词,论证李某某并无走私的主观故意。
2►客观行为的不参与
针对起诉书中关于共同走私的指控,孙律师指出证据材料的不足,无法证实李某某参与了走私行为。
3►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对于关键的书证,孙律师提出了对其真实性的质疑,因为这些证据部分来自外籍犯罪嫌疑人,且使馆人员的证言与使馆回函存在矛盾。
结语
孙云康律师通过此案件再次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严谨态度。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客户利益为核心,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正义的道路或许充满挑战,但在德禾翰通律师团队的专业护航下,每一位当事人都能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